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我国重要的CO2排放源。据测算,我国钢铁行业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5%左右,是仅次于发电行业的第二大碳排放部门。面对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的总体要求,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相关政策引导钢铁工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基于上述背景,小编搜集整理了钢铁行业节能降碳相关技术文件和实施方案,并对其能源消耗利用、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等环保指标进行汇总,以供相关工作者参考。
一、节能指标
1、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近年来,随着全球资源压力的加剧,降低资源浪费、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成为了企业和环保工作者关注的焦点。在国家落实“双碳”行动的背景下,清洁生产是企业绿色发展的“金钥匙”,也是区域减污降碳的关键抓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指标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整合修编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钢铁行业(钢延压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钢铁行业(铁合金)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此前发布的《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烧结) 》(HJ/T426-2008)、《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 》(HJ/T427-2008)、《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炼钢) (HJ/T428-2008》),《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铁合金) 》(HJ 470-2009)停止实施。小编本次选取了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中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控制和资源综合利用三个指标进行梳理汇总,具体要求见表1。

2、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
为推动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全国“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主管部门于2023年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其中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指标要求见表2。

根据对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对比分析可知:炼铁高炉工序能效标杆水平(361kgce/t)较《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单位产品炼铁工序能耗清洁生产一级水平(380kgce/t)严格;铁合金冶炼硅铁、锰硅合金、高碳铬铁产品能效基准水平(1850kgce/t、950kgce/t、800kgce/t)较《钢铁行业(铁合金)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单位产品总和能耗三级水平(1970kgce/t、1010kgce/t、870kgce/t)严格。《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单位产品炼铁工序能耗清洁生产三级水平(400kgce/t)较炼铁高炉工序能效基准水平(435kgce/t)严格;《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电炉工序单位产品冶炼能耗综合能耗三级水平(-20kgce/t)较炼钢转炉工序能效基准水平(-10kgce/t)严格。
二、降碳指标
目前我国钢铁行业工艺流程以碳排放量高的高炉-转炉法(BF-BOF)工艺为主,是钢铁行业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来源。根据2023年全国钢铁行业经核查排放量,长流程钢铁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共计17.7亿吨,占全部钢铁生产企业约97%。钢铁行业碳排放仍有较大的减排空间。因此,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技术指南和实施方案引导钢铁工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从而推动行业发展迈上新台。
1、《可持续发展报告(2024年)》
世界钢协发布《可持续发展指标报告2024年版》,综合评价全球钢铁行业2023年的可持续发展绩效,具体可见表3。

2、《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鲁环发〔2022〕4号)
2022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鲁环发〔2022〕4号),规定了钢铁行业各主要工序二氧化碳排放绩效水平参考值,具体可见表4。

3、《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6号)
2022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6号),提出了要增强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绿色低碳,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等主要目标。
4、《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2〕88号)
2022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2〕88号),进一步提出推进氢基竖炉直接还原铁、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技术的示范推广,稳步提高电炉短流程的发展,并在2025年短流程炼钢占比达15%以上、2030年达20%以上的量化目标。
5、(国发〔2024〕12号)《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2024年,国务院印发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其中对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的重点任务如下:(1)“十四五”后两年原则上不得新增钢铁产能,且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2)到2025年底,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力争提升至15%,废钢利用量达到3亿吨;(3)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2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5300万吨。
通过全国碳市场信息网、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等来源,全国近两年钢铁企业碳排放量 Top15 详见表5。
